通
知
公司
根据《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将“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迁移到中国电子口岸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电发[2003]249号)及《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将“进口付汇报关单联网核查”项目由169网迁移到中国电子口岸17999专网运行的公告》([2003]第49号)文件精神,从2003年10月8日起,原在163和169上使用的“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将切换到中国电子口岸17999专网平台运行。
本次系统迁移要求所有涉及“进口付汇报关单联网核查”的企业必须于2003年10月3日前办理好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为保证进口付汇业务的顺利进行,请贵公司于2003年9月 日到9月 日间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即企业IC卡)手续。企业IC卡的办理方式如下:
1.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海分中心设在浦东海关东211室的制卡中心(陆家嘴西路153号)办理“制发企业IC卡”预约手续,并按发放的《IC卡录入预约单》要求办理;
2.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海分中心指定的代理公司代办。
A.将入网资格审核证件及其复印件(见附件1)交道上海科思达电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属代理网点(见附件2)办理。
B.由上海英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门服务并代理,联系电话54653399-1004/1022。
因本次系统平台迁移工作时间短,任务急,望贵公司按时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企业IC卡)手续。
特此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海分中心
二00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1.制发企业IC卡业务流程
附件1:
制发企业IC卡业务流程
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需要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分为两部分:首先要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商务,外管,海关等六部门对企业纸质证件的审查;然后由各部门在网上对企业的电子数据进行审批,授权。业务流程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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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府管理部门流程 政府管理部门内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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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入网资格审核,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原件(必须已年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
3.《税务登记证明》或《外商投机企业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原件(国税)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原件
5.《报关单位企业登记注册证明书》复印件和原件
6. 外汇核销员证或“报名发票”、外汇核销单领取证原件、报核员证原件
7. 报关员证原件(办理无纸报关单位)
8. 名录卡原件(必带)和复印件。
凭证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注:
所有复印件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年审
1号表和2号表内容要填详细,1号表企业管理人员信息填单位法人或管理人员。
台湾同胞身份证不能用,填写台胞证号的最好有台胞证复印件或居住证。
若只办理进口付汇业务操作员IC卡无须第7项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