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 行 制 卡 步 骤
1、 由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将《部门注册登记表》和《管理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一、附件二)填制完毕后邮寄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办理顶级管理员IC卡。(中国电子口岸制卡中心联系方式: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W1座3层,中国电子口岸制卡中心
邮编:100738 联系人:汪琴 联系电话:010-65195500-6633)
注意事项:
1) 目前,只有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5家银行拥有顶级管理员IC卡,其余外汇指定银行均需办理顶级管理员IC卡;
2) 《部门注册登记表》内的“部门内部编码”需填制总行的12位国际收支申报代码,总行没有该代码的,需根据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国际收支申报代码生成规则自行生成,详情可向外汇管理总局咨询:010-68402104;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机构,直接将总部12位国际收支申报代码填入即可;各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如果权利平等,无法推选总部的,要分别填制《部门注册登记表》和《管理员注册登记表》邮寄给中国电子口岸,并将各分支机构12位国际收支申报代码填入。
3) 鉴于近期制作顶级管理员IC卡的银行数量较多且较为集中,各银行总行可以将填制完毕并盖有总行公章的上述《部门注册登记表》和《管理员注册登记表》邮寄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电子口岸制卡中心会待IC卡网上授权完毕后电话通知总行联系人到当地海关制卡中心进行制作。各银行总行不必亲自到中国电子口岸领取顶级管理员IC卡。制作时要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持卡人身份证等证件(介绍信中应包括以下信息:部门内部编号、操作员姓名、操作员统一编号等)。
2、 电子口岸制卡中心经网上授权生成顶级管理员IC卡后,会电话通知各总行联系人到当地海关制卡中心制作。
3、 各省分行也需填制《部门注册登记表》和《管理员注册登记表》,提交给总行相关部门制发本级管理员IC卡;对于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等无下级机构的,可直接使用顶级管理员IC卡制发顶级操作员IC卡(操作员IC卡的制作流程见步骤7。),并使用顶级操作员IC卡进行业务操作。操作员IC卡的办理可让具体的操作员填制《操作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三),报给管理员进行制卡。
4、 总行在获得省分行提交的《部门注册登记表》和《管理员注册登记表》后,持顶级管理员IC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www.chinaport.gov.cn)-“部门管理”子系统;
注意事项:
1) 登陆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www.chinaport.gov.cn),您必须已具备IC卡读卡器并已安装完毕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2) 读卡器和安装光盘可以向当地制卡分中心联系获得;
5、 总行持顶级管理员IC卡进入“部门管理”子系统后,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栏内的“数据录入”à“部门注册”项,按照省分行提交的《部门注册登记表》内容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依次点击暂存à申报;然后点击左侧菜单栏内的“数据审核”à“部门审核”项,对刚申报的部门信息进行审核,分别点击初审à复审à审批通过;第三点击左侧菜单栏内的“数据录入”à“管理员注册”项,按照省分行提交的《管理员注册登记表》内容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依次点击暂存à申报;最后点击左侧菜单栏内的“数据审核”à“部门审核”项,对刚申报的管理员信息进行审核,分别点击初审à复审à审批通过;
注意事项:
1) 操作员IC卡只能由同级管理员制发,如:总行只可以制发总行操作员IC卡,各省分行只能制发省分行的操作员IC卡;
2) 如果总行顶级部门不进行具体的业务操作,可以不制作顶级操作员IC卡!
6、
各省级分行持本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中应包括以下信息:部门内部编号、操作员姓名、操作员统一编号)到所在地海关制卡中心领取省分行管理员IC卡;
7、
省级分行为各市级分行制发管理员IC卡的流程同总行为各省级分行制卡流程,在此不再赘述,见步骤3à5;
8、
各级分行操作员卡的制发:首先,各级银行都应拥有本级管理员卡,使用管理员卡登陆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www.chinaport.gov.cn)-“部门管理”子系统;其次,点击左侧菜单栏内的“数据录入”à“操作员注册”项,按照本级操作员提交的《操作员注册登记表》(附件三)内容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依次点击暂存à申报;再次,点击左侧菜单栏内的“数据审核”à“操作员审核”项,对刚申报的操作员信息进行审核,分别点击初审à复审à审批通过;最后,凭单位介绍信到所在地海关制卡中心领取以上操作员IC卡;
注意事项:
1) 操作员IC卡的申领数量可根据各分支行的业务需要而自行决定!
2) 操作员IC卡可以委托各地海关制卡中心代为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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